发布时间:2024年3月21日浏览人数:413信息来源:孟津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颁布“再生资源协会”集体商标注册证。该商标由洛阳市孟津区再生资源协会组织申请,国际分类为第40类。2023年06月12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申请;2024年2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1877期集体商标注册公告。“再生资源协会”集体商标由洛阳公信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全权代理。
协会介绍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县供销社依托下属“孟津县物资回收公司”,在县城建设了孟津县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并依托10个乡镇供销社成立乡镇分公司。 同时筹备建立了“孟津县再生资源协会”,把全县 46 家收购网点, 230 名收购从业人员,全部纳入协会,统一管理,统一服务,各乡镇分公司按照所辖区域,布局网点,制定回收路线,合理安排人员定时上门收购,同时为各位从业人员配备三轮车车辆,更便利开展好业务。
建立起了覆盖全县所有行政村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体系,主要回收废旧金属、塑料、废纸、玻璃、橡胶、织物等。 孟津县再生资源体系已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经济带动效益明显,各个环节利益联结机制健全,极大地推动了全区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孟津化工材料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工作人员协助孟津县再生资源协会,推进集体商标申报工作,对使用集体商标的重要意义及申报途径、资料要求、使用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详细讲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