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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登记 “我的名称我做主” 一些细节还需留意

发布时间:2022年6月24日浏览人数:192信息来源:孟津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我国新修订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3月1日正式施行。和之前相比,此次修订包含建立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建立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和加强企业名称登记事中事后监管等内容。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局了解到,我市已经开始试点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工作,一些细节还需留意。

1 申请人自主申报,通过线上系统全程自助操作

修订后的《规定》建立了企业名称自主申报制度,明确了申请人自主选择企业名称,登记机关不再对企业名称是否与其他企业的名称近似进行审查判断,申请人可以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或者在登记机关服务窗口提交有关文件、资料,对拟定的企业名称进行查询、比对和筛选,选取符合规定的名称。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10月我市已经开始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改革,这也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有力举措。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或企业名称核准与登记不在同一机关的情形外,申请人均可通过线上系统进入全省企业名称库进行自行查验和自主申报、修改及确定名称。

申请人可通过电脑登录“河南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服务平台”,通过注册和实名制认证后对拟定名称进行自主查询、对比和申报;平台系统根据申请人录入的相关信息进行比对,出具名称查询报告,申请人根据要求提交全部信息后,便可完成企业名称自主申报,企业注册登记更加方便快捷。

2 企业起名推行承诺制,履行责任更规范

修订后的《规定》建立了企业名称争议处理机制,企业认为其他企业名称侵犯本企业名称合法权益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涉嫌侵权企业的登记机关进行处理,登记机关受理以后可以进行调解,或者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行政裁决。

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市推行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制。申请人自主确定名称后须签订企业名称自主申报承诺书,承诺不侵犯其他企业的名称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等权利。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后续审核,如果发现自主申报的企业名称有违反禁用规则、公序良俗和诚信原则等情形,将不予登记。

3 企业名字不能“随心所欲”,这些细节您可得注意

修订后的《规定》加强了企业名称登记事中事后监管,明确企业登记机关有权对不符合规定的企业名称不予登记或者予以纠正。人民法院或企业登记机关依法认定企业名称应当停止使用的,企业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利用企业名称实施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要依照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按照规定,市场监管部门对通过企业名称申报系统提交完成的企业名称予以保留,除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等情况,保留期为2个月。申请人自主申报企业名称完成后,应当在保留期内办理企业登记。

提醒您注意,如果在申报时发现相同行业已经有近似名称,建议不要使用,也不要自行编造新兴行业内容进行填写。按照规定,在自主申报时,企业名称应由行政区划、名称字号、行业或者经营特点、组织形式四项依次组成,企业名称的字号由2个以上、10个以下的汉字组成,不能将县级以上的行政区划地名、行业或者经营特点作为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