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工作,引导市级重点实验室高质量发展,依据《洛阳市市级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试行)》(洛市科〔2022〕80号)精神,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洛阳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洛阳市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估实施办法(试行)

 

 

 

洛阳市科学技术局     洛 阳 市 财 政 局

2023年10月17日